滅火器投入使用前,需要進行初步檢查,在此期間檢查滅火器的設備和安裝地點的情況(滅火器的能見度或滅火器的指示燈)。安裝位置、自由訪問的可能性),以及使用滅火器的操作說明的可讀性和可理解性。檢查後,滅火器被記錄在一個特殊的日誌中。

指示
步驟1
在第一欄--“進行維護的日期和類型”中,每年對滅火器的檢查和檢查進行記錄。通常,這些職能由負責主要滅火設備良好狀態的人員(可以是經理、副主任或其他員工)執行。
第2步
第二欄是“滅火器的外觀和狀態”。這裡有必要對滅火器的狀態進行表徵,可能如下:
-優秀(滅火器各單元工作狀態良好,無外力損壞),
-良好(滅火器的所有部件都處於良好狀態,外部有輕微缺陷),
- 令人滿意(所有組件都處於良好狀態,但存在嚴重的外部缺陷,但不影響滅火器的正常功能;例如,過期日期或缺少標籤)。
第 3 步
第三列是“滅火器的總質量”。您可以稱重單位,但您可以更輕鬆:閱讀標籤上的銘文,其中包含滅火器的數據(例如,6、3 公斤)。
第四步
下一欄 - “壓力(如果有壓力指示器)或氣瓶質量”也根據標籤上的數據填寫(例如,4 +/- 0.2 kg(重量))。
第 5 步
“移動滅火器底盤狀況”一欄。如果滅火器不動,則在列中放置一個破折號。如果滅火器在輪子上的緊固可靠,沒有損壞,則條件優良。如果緊固件可靠,沒有損壞,但需要稍加修正,則情況良好。如果底盤功能正常,則滅火器的狀況被認為是令人滿意的,但需要檢查和修改。
第 6 步
“為消除所指出的缺陷而採取的措施”一欄。如果發現缺陷,則描述消除它們的措施。如果沒有,則用破折號。
第 7 步
最後一欄是“負責人的職務、姓氏、姓名首字母和簽名”。此處指明了負責消防安全的人員 (Ivanov I. I.)。